据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交通部近日做出规定:凡运距在200公里以内或运行时间在5小时以内的班车,途中不得安排旅客用餐。
随着我国公路事业的日益发展,长途汽车客运业发展迅速,客运班次和线路日益密集。由于缺乏管理和统一的规定,一些路边店以车匪路霸式的手段强拉旅客吃饭,有的司乘人员也拿回扣。交通部要求客运企业要对旅客途中用餐工作实行客运企业负责制。用餐地点要安排在治安状况较好的路段或高速公路服务区。除高速公路服务区外,用餐地点应有3家以上且方便卫生、经济实惠的餐馆供旅客选择,不得强行指定旅客在某一家餐馆就餐。长途班车在始发时,站务员要向旅客通报途中用餐地点和时间,并在行车路单上签注。
交通部近日发出的通知指出,旅客途中用餐工作是否规范要作为服务监督的内容进行考核。对旅客关于司乘人员违反用餐规定或与餐馆合伙“宰”客的投诉,要查清事实,严肃处理。